我国转移支付均等化目标偏离的原因分析
1994年我国分税制改革后,作为分税制修正补充机制的转移支村制度,逐步发展成为中央对地方财力安排的主导机制.在各类转移支付形式的演化中,虽然弥补效率损失、纠正支出和收入分权的不匹配、促进财政横向公平是其重要目标,但也深受政治控制目标、利益分化、央地目标差异甚至谈判能力的影响和制约,由此导致了巨大的效率损失,因此应从清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支出责任范围、调整政绩考核机制和官员晋升机制、以正式制度完全取代讨价还价和自由裁量、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的监督等方面予以完善.
转移支付、财政公平、政治控制、央地目标、利益分化、谈判能力
F124(中国经济)
2014-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