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年薪制存在的两个重大误区
从世界经验看,高管薪酬越来越倾向于对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的重视,我国有些国有上市公司已经通过年薪制中加入利润分成的方式对此有所体现,然而,我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还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国中央企业实施经营者年薪制存在两个重大误区:一是在理论上央企年薪制难以与普通报酬区分开;二是在实践上央企年薪不应记入会计成本。而产生这种误区的根源在于对委托代理关系的本质认识不清。基于此,以“要素相对重要性”为理论基础可能更为合理。
中央企业、年薪制、激励、公司治理、改革
F271(企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09JJD790018;吉林大学“985工程”项目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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