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西南地区以其森林资源的生态优先性,文化性,公共管理性和林农生计保障性等一系列特点,对”以市场为基础,流转为手段,经济增值为目的”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策略提出了自身的要求和挑战.云南、四川、贵州三个省六个村的案例研究表明:西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应该是保障贫困林农不会失去其基本的生产资料--林地;改革的策略应该是允许多样性的产权安排;改革的重点应该是建立针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购买制度,而不是简单的确权到户和目前实行的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的补偿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保障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文化功能.
集体林权制度、多样性、文化性
F326.2(中国农业经济)
2008-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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