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劣势国有资产的市场退出析——以珠海国企改革实践为例
随着<企业破产法>获得通过及随后的如期实行,今后对劣势国有资产的市场退出机制无疑将更加重视,至此,在理论和政策层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是,如何平稳操作,顺利过渡,还面临严峻的挑战.结合珠海市国资委的改革实践,通过理论解释和总结经验,进一步分析如何建立区域性劣势国有资产的市场退出机制,可以对当前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国企改革提供新思路.
劣势国有资产、集中托管、市场退出
F271(企业经济)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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