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有资产的私权利监督
国有资产监督,基于监督权源的不同,可分为公权力监督、私权利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私权利监督,其监督的权源非来自于公共权力和社会权力,而是源于私法所规定的监督主体对占用国有资产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私权,因而,国有资产的私权利监督应包括出资人监督、法人内部监督和债权人监督,它们与公权力监督、社会监督共同构成国有资产完整的监督体系.
国有资产、监督、私权
F123.7(中国经济)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资助项目05XZSKQN15
2008-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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