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一个法律悖论
征信促进了信用交易的发展,但是企业和消费者不愿意对本应属于自己所有的信用信息失去控制的权利.征信立法应当在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与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之间作出平衡,对惩罚失信者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以消除人们对征信的挑战和质疑.
征信、信息共享、秘密、惩罚失信者
F49(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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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信息共享、秘密、惩罚失信者
F49(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6-3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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