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地区的财政债务
民族地区的财政债务源于事权不清、财力不足、体制不顺和效益不高,主要表现形式是:政府直接举债、财政赤字和欠款、财政担保和企业亏损.由于过度的财政债务会影响财政收支的正常安排,有损政府的形象和信用,甚至影响政权正常运转,因此必须规范财政债务的管理,消化财政债务.主要措施:(1)清理、核实、锁定现有债务规模;(2)国家要切实帮助解决现有债务;(3)正确界定政府事权范围;(4)建立健全债务考核制度;(5)建立健全财政债务预警机制、财政担保机制、财政债务的偿还机制;(6)建立健全与财政债务相关的法律制度;(7)改革债务管理体制.
民族地区、财政债务
F810.7(财政、国家财政)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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