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财产权利
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它不仅包括物权意义上的占有权,还包括源于此的使用权、收益权和相应的处分权.虽然<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个体有事实上的土地财产权利,但对于他们而言,其享有的土地作为财产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因为法律上规定的农民集体对集体性土地权利的层级性,决定了集体土地的收益权和处分权是不完全的,其中特别是国家保留了土地市场的垄断权和对集体性土地最终的处分权.
集体士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财产权利
F311(世界农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1JC84000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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