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体
农民受土地产权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和生产经营规模小、自身积累少以及组织化程度低等条件限制,现阶段充当农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尚有一定困难,而政府在充当这一主体时又会产生委托-代理人问题,也不宜扮演主体角色.最佳的选择是,由农民合作组织和工商企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主体,政府主要在引导、服务和宏观调控方面发挥作用.
农业结构、调整主体
F321(中国农业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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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结构、调整主体
F321(中国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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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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