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主义视角下的腐败治理——基于香港廉政公署年度报告(1974~2013)的解读
世界上治理腐败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家中心主义治理;二是社会中心主义治理.香港模式既有国家中心主义所强调的坚定的政治决心,也有社会中心主义所强调的积极的社会参与.文章采用文本分析法,对香港廉政公署的年度报告进行深入的分析,借助社会中心主义的分析框架来重新审视和挖掘香港腐败治理的成功经验,将长期被忽视的社会参与要素拉回学术视野中.香港个案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路径,依靠有序、合法、制度化的公众参与来培养零容忍的廉洁文化,从而建立起有效的体外监督模式.
社会中心主义、腐败治理、香港
D035(国家理论)
2015-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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