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党组制度与行政首长负责制
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行政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其主要目的之一是增强行政工作的相对自主性.近年来,政府部门普遍设立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为了健全政府部门党组制度与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首先要坚持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与政府“独立负责、协调一致”两者并重,其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原则,处理好地方党委与政府部门党组的关系、政府部门党组与行政的关系、政府部门行政正职与副职的关系;党组主要负责人与行政首长合一是必然趋势.
党组、行政首长负责制、民主集中制
D922.11(中国法律)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西部地区科学发展观与体制机制创新研究”11XKS004;宁波工程学院人才引进项目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3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