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治理下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新论——兼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第二条(事权)路径
长期以来,侧重收入分配一端的财政体制改革造成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日益加大,对财政利益的争夺扭曲肢解了财政体制;公共品供给“结构偏向”问题并未有效解决,事权下放并没有真正提高公共品供给效率,且造成地方政府事实上的权力主体地位,降低中央公共品供给在地方层面的执行效果;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健全加剧了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因此,单纯侧重收入一方的体制演进弊端凸显,财政体制改革迫切需要新思维与新突破.事权划分新逻辑的构建就是对上述难题的破解.事权划分新逻辑取决于两个维度:纵向——中央—地方财政分权架构下的纵向公共品供给职责配置;横向——政府、市场与非营利组织公共品供给职责横向分工两个维度,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即由传统的“财力路径”转向“事权路径”,这是走向和谐共赢的中国式财政分权的重要途径.
多中心治理、政府事权、广义财政分权、公共品多元供给、NPO
F812.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财税机制与制度研究”13&ZD031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20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