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财产性收入”大众化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文章主张通过推行”职工持股计划”(ESOP)、发行小额股票、社保基金等公共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等方式,让广大职工及中低收入家庭获得”财产性收入”,作为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一个补充.此外,文章提出用”土地使用权”入股和”财产性收入”对农民、农民工、拆迁户进行补偿,以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安定与和谐.最后,文章还澄清了一些理论问题.
财产性收入、职工持股计划、金融中介机构、资本集中、利益攸关者
F124.7(中国经济)
2011-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6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