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947.2006.05.016
变集体所有为公共所有的新型土地生产关系创制
创制一种新型土地生产关系的目的是为了超越责任制的局限,建立产权和经营权之间的有效连结机制,从而为城乡统筹意义上的共同富裕提供相应的经济基础.这种创制的基本途径是革新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并以由此而得到的产权落实为新型合作经济提供必要的资格保证.本文认为,创制新型土地生产关系包括设置土地委员会、实行产权的物权化,以及建立新型合作经济等方面的内容.
集体所有、公共所有、新型土地生产关系
F3(农业经济)
2006-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1-11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