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07/j.cnki.cjpl.2023.02.005
政府研发资助方式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
直接资助和税收优惠是政府促进企业创新的主要方式.既有研究聚焦于资助力度与效果分析,鲜有考虑资助方式对多重异质性企业创新能力影响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调节效应.利用中国A股上市企业数据,根据关键词搜索法和有效平均税率测度法区分直接资助与税收优惠两种方式,借助PSM模型比较分析不同政府研发资助方式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并从企业多重异质性视角进行验证,之后运用PSM+多时点DID模型考察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政策对政府研发资助效果的调节效应.结果显示:整体而言,政府研发资助组合方式对企业创新能力激励效应优于税收优惠或直接资助单一方式;直接资助、税收优惠、政府研发资助组合方式分别对大型国有高技术企业、大型非国有非高技术企业、小型非国有非高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激励效应明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政策对税收优惠方式挤入效应较明显,而对其他资助方式挤出效应明显.因此,应从运用政府研发资助组合方式、强化资助方式的针对性和倾向性、完善监管审核机制等方面改善政府研发资助方式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应有激励效应.
直接资助、税收优惠、创新能力、PSM、多时点D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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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7(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
2023-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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