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与公开增发新股融资股东财富效应的实证研究
公开增发新股和定向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融资的两种方式。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增发新股后1—3年股东获得的长期超额收益率均为负,而定向增发新股后两年股东获得的长期超额收益率均为正,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宣告公开增发新股股东获得负的股东财富效应,而宣告定向增发新股股东能获得正的股东财富效应。从保护投资者长期利益的视角看,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证券管理部门推出的定向增发新股融资方式和上市公司青睐定向增发新股融资方式具备其适时性和合理性。
上市公司、公开增发新股、定向增发新股、股东财富效应
F832.51(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西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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