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内生于经济发展的金融发展具有其内生行为规制,而金融发展的外部性又要求外部规制对其内生行为规制进行保护和维持.作为外部规制化身的政府在金融发展中应具有合理的干预机制和契合点,即内生行为规制是基础,外部行为规制保护和维持内生行为规制.结合中国实际,在分析中国金融发展路径的基础上,我们分析了中国金融发展中政府行为的”缺位”和”越位”以及内生行为规制的作用和缺失,建议政府干预只能是抽象规制,即提供总原则而非具体事务;同时要正确理解金融深化与金融约束之间的关系.
内生行为规制、外部行为规制、政府行为、金融发展
F8(财政、金融)
200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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