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16/j.cnki.bmj.2022.05.004
政府补助、产业链协同与企业数字化
本文基于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互促的视角,在对数字化产业链协同进行理论机制分析的基础上,利用2008-2019年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城市层面数字企业补助对其他企业数字化的影响.研究发现:对数字企业的补助能够通过产业间的传导,为其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赋能.经济意义上,数字产业的补助具有正向的普惠性.统计意义上,数字化补助对非国有企业、服务业企业、成长期企业以及所在城市数字化关注度低的企业作用效果更为显著;同时,数字产业的发展对于制造类企业和衰退期企业同样起到了数字化转型的支持作用.机制检验表明,其主要通过增加数字产业服务供给、激励数字化人力资本投入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进一步研究发现,由于产业链上游偏垄断且数字化解决方案专用性强,而下游竞争更充分、数字化方案通用性强,更能发挥数字化的规模效应,因此政府对数字企业的补助对产业链下游企业数字化有显著促进作用.在产业数字化中也存在产业链协同效应,上游企业的数字化水平对其下游企业具有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本文丰富了企业数字化促进机制和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研究,为企业数字化精准施策提供了一定参考.
政府补助、数字产业化、产业链协同、企业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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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4(中国工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
2022-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