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两权分离:代理效应抑或风险分散化效应?
为什么大股东要进行两权分离?传统代理观点认为,两权分离有助于大股东的控制权私有收益,其经济后果是加剧大股东利用多元化等方便利益输送的行为;而本文提出的风险分散化观点认为,在大股东资金一定的情况下,两权分离可以降低大股东监督企业高管所需表决权的出资额,帮助大股东监督更多企业,达到分散化投资以降低风险的目的,其经济后果是缓解大股东保守的多元化投资行为.本文分析大股东两权分离是否影响民营企业的多元化水平,以为这两种观点提供实证支持.结果发现,在大股东不能控制公司时,两权分离会显著降低公司的多元化水平,这主要支持两权分离的风险分散化假说.在大股东能够控制公司且当地投资者法律保护水平或银行市场化水平较低时,两权分离会显著提高公司的多元化水平,这支持两权分离代理假说占主导的观点.本文从大股东风险分散化视角对两权分离的相关研究进行创新,同时,本研究可以为客观评价大股东两权分离现象和监管部门规范大股东两权分离行为提供参考.
两权分离、代理假说、风险分散化、制度环境、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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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53.7(物资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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