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纳税”优于全民”低保”
本文认为,通过推行负所得税制,把低保制度、贫困救助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三者联结起来,使”享受低保”变为”负纳税”,将全体公民纳入到税法的约束当中,这样既可以较好地维护社会公正分配、控制收入差距,又可以让农民等社会困难群体都成为纳税人,维护税收公平,强化全民纳税意识.因此,”全民纳税”比”全民低保”具有更明显的制度绩效.
负所得税制、全民低保、税收公平、全民纳税
F124.7(中国经济)
2008-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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