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57/j.cnki.jjdl.2017.04.027
基于旅游生态足迹的拉萨乡村旅游地生态补偿标准——以次角林村为例
以生态足迹理论为基础,运用旅游生态足迹研究方法,对拉萨次角林的旅游生态承载力、旅游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次角林村人均旅游生态足迹为0.0041803hm2,人均旅游生态承载力为0.005807hm2,人均旅游生态盈余0.0016267hm2.将生态足迹效率引入到旅游生态补偿标准分析之中:旅游生态足迹效率为6949元/hm2,是本底生态足迹效率的1.80倍;借助于退耕还林所造成的农牧民直接损失和带来的资源的游憩功能价值的提升确定了旅游生态补偿标准的下限和上限,并进一步利用旅游生态足迹效率与本底生态足迹效率之差确定出旅游生态补偿标准.
旅游、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旅游生态补偿标准、青藏高原、拉萨次角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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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旅游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XJY003;西藏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项目sk2015-05;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Z2016R67F10;西藏大学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项目2014QCX083;2015年度西藏大学“珠峰学者人才发展支持计划”项目
2017-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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