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57/j.cnki.jjdl.2016.08.019
“三权分置”背景下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分析——以湖南益阳沅江的实践为例
在简单回顾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两种不同土地产权制度条件下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特征、土地权能及其配置情形,提出破解土地细碎化和资金投入不足困境的假说,即地方政府依托政府信用为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平台提供信托,并利用湖南沅江市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案例对假说进行分析验证.研究发现,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条件下,政府主导的土地信托流转是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现代化、规模化,达成土地集中成片规模经营目标的重要创新.一方面,地方政府的信用担保消除了农民的担心和顾虑,增强了农户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意愿,增加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另一方面,较好地解决了工商资本等外部资本投资农业推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土地细碎化及谈判成本、道德风险较大等问题.
土地信托、流转模式、政府信用、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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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JL071、15BJY086;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2016M590078;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15A174;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13B109
201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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