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遗传资源权的主体探讨
生物遗传资源是国家的重要信息资产,对其开发和有效利用的前提是明确生物遗传资源权的主体,建立一套合理的产权配置模式。生物遗传资源权主体一元化模式能切实实现国家对生物遗传资源的有效管理和控制,提高在国际生物交流与合作中的谈判地位,更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
生物遗传资源权、产权配置模式
F239;G648.9;TP393.08
湖南省规划重点学科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建设项目十二五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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