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准备金平均法考核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等债务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制性地要求金融机构按此准备金比率上交存款准备金.通过制度安排,可以达到调节流动性和风险防控的目标.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于1983年重新恢复建立,主要作为人民银行筹集资金的手段.1998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对交存范围、比率、考核方式、资料报送等内容作了规定,使存款准备金制度初步成为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2004年开始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逐步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确定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支农支小等指标联系起来,建立了起约束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实现了金融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职能的有机结合.2011年引入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经济金融环境,逆周期调节信贷投放;2015年9月开始实施平均法考核.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