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薪酬信息披露国际比较——关于美、德、日、澳四国银行的比较
为控制银行高管在薪酬激励下过高的风险承担行为,2011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银行薪酬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为了解各国商业银行的披露情况,本文选择美、德、日、澳四国的若干家商业银行进行了分析.我们发现,就平均来看,澳大利亚和美国的银行薪酬信息披露最好,其次是德国,最后是日本.从披露的项目来看,定性披露比定量披露要好.但关于风险、业绩与薪酬间关系的披露仍有待改善,特别是关于递延和事后调整的定量信息.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关于薪酬信息披露的差异,一方面与披露充分度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自身选择的薪酬制度有关.披露指数上的差异,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薪酬制度选择的差异.
银行薪酬、信息披露、巴塞尔协议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