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呆账准备的核算及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及时处置资产损失,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对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都做出过相应的规定,由于发文部门和时间顺序不同,有一些条款规定上存在不同,甚至在名称及定义上存在差异,造成一些概念上的混淆.本文从相关法规的时间顺序来梳理有关呆账准备和贷款损失准备的规定,明确呆账准备和贷款损失准备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农村信用社、拨备计提、会计核算、企业所得税
2014-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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