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空白票据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 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英美法称之为未完成票据,是指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识地将票据上法定应记载事项不记载完全、留待持票人以后补充的票据.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均承认空白票据.空白票据在被授权人补充完整之前,是未生效的、效力待定的票据,而非不完全票据或无效票据.我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空白票据的有关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空白票据法律体系,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成熟意义上的空白票据法律制度而言,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
空白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最高人民法院、支付结算办法、效力待定、无效票据、被授权人、若干问题、纠纷案件、记载事项、发达国家、法律体系、英美法、未生效、后补充、持票人、意识、审理、构成
D9(法律)
2009-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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