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问题分析
@@ 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中国保监会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保险行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实现”同时切换,分步到位”.保监会把新会计准则实施工作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起,实现”会计报表层面的切换”,即”调表不调账”.要求保险公司在现行会计核算系统生成会计报表的基础上,针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点,把旧制度下的会计报表切换成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报表.第二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起,将实现”管理流程层面的切换”和”会计账目层面的切换”.要求保险公司届时根据新会计准则,对产品开发、精算、投资、内控程序、风险管理等管理流程进行调整,从而将新会计准则贯彻到管理流程层面.在此基础上,全面完成对会计核算系统的调整,最终实现会计核算系统的彻底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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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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