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币基本结算业务政府指导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支付结算业务作为社会经济活动各项资金清算的中介,是整个社会资金周转、商品流通和交易活动的重要环节.其中,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等人民币基本结算方式作为银行结算的基础渠道,自<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颁布以来一直属于人民银行政府指导价的规范和调节范畴;银监会2003年6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也做出明确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包括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
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政府指导价、银行服务、支付结算办法、资金周转、资金清算、暂行办法、银行结算、委托收款、商业、商品流通、人民银行、经济活动、结算方式、价格管理、银监会、票据法、中介、支票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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