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征信系统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成立于1999年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开始建立.2000年初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征信的地方性法规.2002年3月28日,上海和北京分别开通了各自的城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甘肃和广东分别于2001年9月和2002年4月下发了社会信用建设的省级人民政府文件.2001年4月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信用管理指导意见,2002年3月国务院开始启动企业和个人征信立法与实施方案起草工作,2002年4月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手进行全国信用担保机构全面调查,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现全国跨省市联网.个人征信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正在加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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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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