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利弊分析
@@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MBO)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成熟市场在传统并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并购方式,是杠杆收购的一种.英国经济学家MikeWright于1980年首次发现并予以界定:MBO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股权结构或资产结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我国上市公司中开MBO先河的是”粤美的”.”粤美的”管理层以美托投资公司为收购平台,通过两次法人股转让,在掌握公司经营权的同时掌握了公司的控股权.自此以后,MBO在上市公司中快速升温,收购对象逐渐从社会法人股向国有股扩展.2001年有”粤美的”、”深圳方大”和”宇通客车”3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管理层收购,2002年有”特变电工”、”佛塑股份”、”胜利股份”、”洞庭水殖”等十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实施MBO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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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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