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凭证亟待改进
@@ 近日,笔者所在银行的会计部门受理了两笔不知该汇往何处的委托收款转汇业务.这两张委托收款凭证的各个要素都齐全、正确,但在具体办理业务时,仅凭收款人开户银行”工行东城支行”和”信用社安东分社”,经办员根本无法确定资金该汇往何处.经过对银行结算凭证的比较,笔者发现,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凭证作为一种同城与异地均可以使用的结算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同城结算使用的已经很少了,当前大多都是作为异地使用.
委托收款、结算凭证、银行、业务、托收承付、同城结算、信用社、资金、要素、开户、会计、工行、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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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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