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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更正应不忘调整计息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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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计息功能的完善,系统能自动提供计息清单,这大大减轻了工作量,提高了国库存款计息核算质量.利息是根据余额表累加出积数,再乘以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得出的结果,因此计息积数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各账户的利息准确性.而金融机构对单位存款计息,凡发生差错进行红字冲正的,计息时要求调增或调减积数.对于国库存款,凡涉及到预算级次更正的,由于在处理更正业务时无须输入原差错日期,更正后只对当天余额有影响,计息积数因无法从原差错日进行调整而与实际应计积数不相一致.如一笔金额100万元,级次为中央级的税款,在4月1日入库时误为县级,至5月1日更正,从4月1日至4月30日多累计积数3000万元,而在采取更正操作后,系统并未对差错期间多累计的计息积数予以调减.因此对涉及预算级次的预算收入更正应相应地调整积数,以保证计付利息的准确性.

预算收入、国库存款计息、预算级次、准确性、会计核算系统、计付利息、余额、金融机构、调减、单位、存款利率、中央级、工作量、质量、账户、业务、县级、税款、输入、入库

F83;TP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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