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与工商企业现金流量表之比较
@@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是以最普遍的工商企业为对象和依据制定的,而金融企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有关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准则显然是不能完全适用的.因此,在我国的现金流量表准则的第17条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项目归类有其特殊性.企业在编制本表(现金流量表)时,前述(即以工商企业为对象的)现金流量项目不适用,可根据其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金融企业、工商企业、现金流量表准则、现金流量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行业特点、特殊行业、对象、保险企业、编制
F23;F2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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