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债务(债权)存续期间的会计处理
@@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下文简称新准则)规定了五种重组方式,第四种为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这一重组方式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原有债务(债权)在重组后得以继续存在,因此准则除了应当规定重组日的会计核算外,还必须考虑重组债务(债权)在其存续期间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存续期间
F275;F8;D923.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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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存续期间
F275;F8;D923.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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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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