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做好代理国库业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2001年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2000年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之后,为加强国库业务管理的又一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它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了人民银行对代理国库业务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它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和经济金融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商业银行、信用社的代理国库业务尤其是代理支库业务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并对违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笔者认为,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应以<办法>发布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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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TP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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