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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3103.2006.03.039

硫磺熏蒸食品的鉴定方法及探讨

引用
@@ 1.前言 用硫磺熏蒸出来的馒头、挂面、腐竹、银耳等食品,外观色白漂亮,能吸引消费者,可以招揽生意.但国家卫生标准规定,只允许使用硫磺熏蒸干菜、粉丝、蜜饯等食品,并对其熏蒸后所产生的SO2残留量有规定.而且,如果一些企业和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硫磺,尤其是土法生产的硫磺(常含有砷类有毒物质)熏蒸食品,长期食用将使人体的胃、肠道功能紊乱,引起腹泻、头痛;损害肝脏,并会产生一定的致癌作用.另外,在熏硫磺时所产生的SO2遇水生成亚硫酸.人食用含亚硫酸的食品,对胃、肠会产生刺激作用,且游离的亚硫酸能破坏食品中的维生素B1,并可在人体内与钙作用,使钙形成不溶性物质而排出体外,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搞好产品质量监督,本人经过学习与研究,总结出硫磺熏蒸食品的鉴定方法.此鉴定方法适用于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硫磺熏蒸食品的鉴定.

硫磺熏蒸、食品、鉴定方法、亚硫酸、国家卫生标准、保护消费者、人体内、产品质量监督、学习与研究、不溶性物质、致癌作用、有毒物质、土法生产、流通领域、功能紊乱、钙的吸收、刺激作用、维生素、经营者、残留量

TS2(食品工业)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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