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62X.2021.06.016
天理与儒家人类本质论
传统儒家认为,人区别于动物之处是人性尤其是仁义之性.传统儒家的人性论是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人性概念到了宋明理学时期发展为天理概念,人性论转变为天理说,理学家用超越的天理来定义人的本质.理是普遍而永恒的实体,是超越的存在,这个超越实体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的自然好恶行为.自然的好恶行为是产生于人心或人性的自然活动,这种自然行为在超越天理的主导下转变为超越性行为,并因此而成为人类的本质性行为,人从自然物转变为依据超越天理的人.
儒家;人性;理;人类本质
B244.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FZXA005
2022-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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