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62X.2012.03.023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突出问题及其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历经两次修正,仍存诸多缺陷,体现为立法的疏失滞后和实施的消极无力.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建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办驾驶证、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道路和电动三轮车定义等方面问题尤为突出,亟待《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新一轮修正.
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法律实施、缺陷、对策
D922.296(中国法律)
2012-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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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