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699.2013.04.019
美国、日本和新加坡反腐败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腐败被国际社会称为“全球性灰色瘟疫”.如何预防控制职务犯罪,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机制,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美国、日本和新加坡是社会清廉程度较高的代表国家,其有效的反腐败机制在预防控制职务犯罪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从立法、设立机构和完善措施几个方面向它们借鉴经验,取其精华,努力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目标,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防腐机制.
美国、日本、新加坡、反腐败机制、启示
13
DF13.17(世界各国法律(总论))
2013-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