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罪疑唯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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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3699.2010.01.022

论罪疑唯轻原则

引用
罪疑唯轻原则,又称有利于被告原则.罪疑唯轻原则具有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双重特征.罪疑唯轻原则的适用前提是罪疑,也就是对定罪量刑相关的案件事实存在着合理的怀疑.在犯罪的成立与否存在疑问时,被指控的犯罪将不能成立;当犯罪是一罪与数罪存在疑问时,一般是裁断为一罪;当犯罪是重罪与轾罪存在疑问时,应依照轻罪来裁判.

罪疑唯轻、定位、适用

10

D924.13(中国法律)

2010-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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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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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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