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755.2014.04.010
新密市结核病辅助用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效果分析
目的 探讨肺结核患者门诊辅助用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补偿的实施效果.方法 自2008年6月1日起,参加新农合的肺结核患者(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一共有3326例)除国家免费外的门诊辅助用药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40%(2011年起提高到60%,2014年起提高到70%),个人负担60%(2011年起下降到40%,2014年起下降到3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限额600元(2011年起提高到1200元,2014年起提高到2000元).结果 新农合补偿实施6年来,已为参加新农合的3018例肺结核患者报销门诊辅助用药费1 865 461.50元,人均补偿618.11元.人均补偿金额随补偿比例的提高和封顶线的提高而增加,补偿人数占参加新农合肺结核患者的90.7%(3018/3326),另外9.3%的肺结核患者因没有合并症、病情较轻不需要应用辅助药物而没有进行补偿.结论 新密市将肺结核患者门诊辅助用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方法适当,效果明显.
结核病、疾病经济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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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R59
2015-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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