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7/j.cnki.42-1867/c.2021.06.005
论比例原则在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权中的适用 ——从司法裁判的立场出发
实践中,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权的滥用已经成为行政协议纠纷的重要原因.而比例原则在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权的限制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从司法裁判的立场看,法院在判断公共利益方面,采用的是法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标准;在比例原则的审查强度方面,维持在中等水平.从权力限制和权利保护的角度,重新检视比例原则的具体情况,本文提出应当修正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并结合相关要素调整比例原则的审查强度.
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权;比例原则;公共利益;审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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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4(法学各部门)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地方债务宪法规制研究"2018BFX001
2021-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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