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7/j.cnki.42-1867/c.2017.03.005
论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制度
地方立法的制定与颁行为我国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搭建了制度空间、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庞大体量的背后却潜藏着地方立法恶性膨胀的隐忧.片面追求立法数量,忽视立法适用性,立法介入不必要场域等因素是地方立法恶性膨胀的"幕后推手".遏制立法恶性膨胀,必须从作为立法源头的立法启动环节入手.立项论证机制的运行逻辑在于通过"以权利对抗野心"的制度架构,完成对于立法启动行为随意性的约束.因此,立法立项论证机制成为遏制地方立法恶性膨胀趋势的制度选择.现实中,立项论证制度已于部分地方开始制度化运行,但仍面临诸如制度普及性较低、论证主体范围过窄、论证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各省市级地方有必要全面确立立项论证制度,建立开放的立项论证机制,明确立项论证的标准,并坚持立项论证过程的公开.
地方立法、立法膨胀、立项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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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16ZDA06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员额制改革的行政化悖论及其民主突破——基于司法改革的整体逻辑"2016Y0604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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