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7/j.cnki.42-1867/c.2016.02.009
对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实践的反思——以案件来源渠道为切入点
充足的案源是打开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局面,切实践行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真正发挥民行执行检察监督作用的基础.对民行检察监督案件来源渠道的调研,显示存在着检察院主动发现的监督案件十分有限、大量的民行执行案件游离于民行执行检察监督之外、民行执行检察监督权启用的渠道单一等诸多不利于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发挥实际功效的障碍.应充分发挥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功效,以期服务于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理性建构及践行.
民行执行、检察监督、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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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4(司法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立法问题研究"15BFX005
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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