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7/j.cnki.42-1867/c.2015.06.005
"法主德辅":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实践解读
按照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建立了审判前、审判中及审判后法律和道德相结合的教育机制,采取了不少法治为主、德治为辅的举措,在减轻案件剧增的压力、提高服判息诉率、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应看到,在取得这些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德治过度扩张的倾向,因此,今后必须贯彻法律至上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发挥道德的积极作用,创造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
法主德辅、审判实践、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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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法学各部门)
2016-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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