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组织形式的完善
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近20年来才开始的,其职权范围、机构设置有其初创和定型的发展阶段。现有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的组织形式存在着检察官主体地位不突出、办案权责不明等问题。应该建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基本办案组织,并对相关组织进行合理控权与授权。要简化办案程序与强化组织指挥,理顺主任检察官与内设机构的关系。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职务犯罪侦查
D918(法学各部门)
2015-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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