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39X.2007.03.017
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居民自治的宪法学思考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被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取代,聚居区可以由不同的单位,不同的组织个人来构成,改变了以前的与所属单位、机关、组织甚至基层政权的依附关系,由传统的"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型.居民自治在这种转型时期面临着各种新的宪法问题,在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应当对居民自治理论作出新的认识,首先,居民自治应当强调个人自由主义的宪政观,其次,居民自治功能应作出应对新的形式的更新,等等.
市场经济、居民自治、居民委员会、社区、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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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1(国家法、宪法)
2007-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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