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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639X.2006.02.012

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应长期存在"的历史分析

引用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在中国存在的必然性所做的论述比较充分,但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时限问题的讨论却并不充分,甚至认识还很模糊."新民主主义社会应是一个长期发展阶段",这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历史唯物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结论,"新民主主义社会应该长期存在"是中国国情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国情的正确认识,具有合理性.新民主主义社会提前终结会对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利于经济建设路径的选择,并导致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错误认知.认真总结这一段历史经验,有利于我们了解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新民主主义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

23

K27(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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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6-639X

42-1059/C

23

200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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