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8/j.cnki.cn42-1843/c.2019.03.003
民商事案件域外取证研究 ——以民事诉讼法为视角
随着涉外案件数量激增,民商事案件中域外取证问题日渐突出.域外取证本质上是民事诉讼中取证制度的一部分,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对此作出基本规定.就域外立法例来看,美国和欧盟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基本模式,前者充分贯彻了当事人主义基本精神,而后者则以职权主义为根基.以这两种基本模式为参照,我国应当综合两者之所长,既要将当事人自行域外取证作为基本取证路径之一进行规制,又要注重强化人民法院基于司法协助途径所进行的域外取证.在建构域外取证制度时,需要从程序规范和评价规范两个层面展开.域外取证的程序规范与评价规范是一体两面的.缺乏程序规范,评价规范便缺乏指向性;而缺乏评价规范,程序规范就会丧失其实质意义.二者共同构筑了我国域外取证制度的整体样态.
民商事案件、域外取证、程序规范、评价规范、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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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3;D925.1(国际法)
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民商事域外证据规则比较研究"2016KFKT10;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域外证据分类及采信标准研究"2016KFKT11
2019-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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